朱钦
字懋恭,邵武人。
师吴与弼,以学行称。
举成化八年进士,授宁波推官。治最,征授御史。
出督漕运,按河南,清军广西,并著风节。
弘治中,迁山东副使,历浙江按察使。
弘治十五年入觐。吏部举天下治行卓异者六人,钦与焉。
佥都御史林俊又举钦自代,乃稍迁湖广左布政使。
武宗立,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。
钦以山东俗淫酗,严禁市酤,令济南推官张元魁察之,犯者罪及邻。比有惧而自缢者,其母欲奏诉,元魁与知府赵璜贿之乃已。瑾使侦事校尉发之,俱逮下诏狱,勒钦致仕,璜除名,元魁谪戍。
瑾憾钦未已,摭前湖广时小故,下巡按御史逮问。俄坐山东勘地事,斥为民。
又坐修曲阜先圣庙会计数多,罚输米六百石塞下。
又坐抚山东时,以民夫给事尚书秦纮家,再下巡按御史逮问。
瑾诛,乃复官。
正德十五年卒,年七十七。
与弼之门以宦学显者,钦为称首。